第三十三章 孤鸟归巢 (第2/2页)
的时候,他颇有些年轻意气,很新鲜的模样,叫阿重看入神了,心里一阵酥麻。 夜晚的房间是秘密场所,窗帘很厚,因此把灯光打开,照得赤裸的身体好似涂了一层薄薄的油,不腻人,反而有股诱惑的意味。可惜不能做到最后,阿重舔舔嘴唇,低下头,决心用充分灵巧的唇舌体验面前的男人。不仅是他,杨雍也兴奋起来,还未来得及脱下的内裤微微湿润,款式和对方穿的很相似,都说肉体不可随便展露,内衣裤也是仅限于亲密的人才能感受的性感。 真是秋夜胜春宵,收获亲自调教出来的丰润躯体,无论是接吻,或者抚摸,每个反应都可爱地抵在心坎上。阿重不知道如何形容情绪,只能一次次在能够使对方愉悦的敏感处落下痕迹,如蜂采花浅浅深深,流连不去。 情事后两人都懒漫了许久,直到第二天的傍晚,才相携出门,阿重寻到了一处地下演出,许多年轻或不年轻的人唱歌弹奏,气氛极好。周遭也有小店卖酒水零食,小饼干烤得酥脆,一不小心就沾了满手碎屑,甜滋滋的。 正碰见一个女孩上台,浓妆,令人看不穿她年龄和来历。黑金参差的头发,一条牛仔裤,膝盖处破了洞,吊带是同样的蓝色,写着一串歪扭的英文字母,夸张得不像话。可她唱得好听,嘴唇开开合合,攫取了那些字词里充沛的感情,再一一吐露,观众们可真是目眩神迷。但女孩崇拜着一个男人,把麦克风一扔,跳下台,硬是对方手里抢过一根点着的烟,含了,眼睛高兴地眯起来。 男人梳了小辫子,邪气,像只蓝孔雀,完全不搭理女孩的示好。他唱起歌来,气质也招摇,轻易吸引人目光,杨雍不太习惯这种风格,小口小口啜着阿重递给他的饮料。 不过这地方确实有趣,他喜欢,目光又停在墙边挂着的画上,色彩艳丽,需要足够想象才能看出里面是什么烂漫景象。 大多数人来这里是为了消遣,随着夜色转浓,氛围更加放松,杨雍上了趟洗手间,回来便听见有些高昂的男性嗓音:“……请你喝的……”他抬起眼,原来是那只蓝孔雀,支着手,腕上的细银链一颤一颤。 当然,被搭讪的对象不是杨雍,而是一脸迷惑的阿重:“我不认识你。” 杨雍没有上前,等阿重冷淡地拒绝,将那男人弄没趣了自己选择离开,他才抿着唇坐回原来的位置。阿重似乎察觉出他心情不妙,凑过去,一五一十重复了刚才发生的事情。杨雍心里堵着的那口气慢慢散了,又觉得不好意思,默默往对方那边挪了挪身子。 稍后登台的人都不怎样,谁都没兴致了,干脆搭车回旅馆。公交里人不多,前排坐了穿红裙子的老太太,脸蛋洋溢着欢快,低声给家人打电话:“在路上啦,快到啦,大家都跳得很好!” 她的座位旁摆着一个帆布手提袋,胀鼓鼓的,隐隐露出“老年舞蹈团”的字样,看来是刚参加完一场比赛,她很得意。那头不知何时换成她老伴,于是语气不一样了,更温和:“小心,当然小心,就快到家了,你要来接我啊?” 杨雍微微发起了呆——老太太在靠近枫林的一站下了,红叶层层遮掩了她的背影,或许他们不会再见,世上擦肩而过的人太多了——能够生活在一起过分艰难,他有些羡慕她花白的头发和像少女撒娇的口吻。同时又觉得不安稳,阿重多么招旁人喜欢,有什么理由能使对方留下来陪他? 一瞬间毛骨悚然。 当思考到这个深度,杨雍忽然明白,自己是放不开了,明明车子还在行驶,如此普通的一个夜晚,他已经把后半辈子的忐忑和担忧过了一遍。他是怕的,尽管不愿意承认,但他终是不敢真的冷淡,循着内心的叫唤,将对方的手握得更紧。 阿重眨眨眼,弯曲手指,如同温暖的巢包裹住孤独的鸟儿,把他的心跳也一并抓住了:“很困吗?今晚去的地方好像真的有点吵。” “没,没关系。”杨雍深吸一口气,装作若无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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