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2/2页)
这种厚脸皮的人说这些只能是浪费时间,还是赶紧问点有用的东西吧。宋池泽想了想,问道:“为什么叫血魂城?” 阮宜修并没有立即回答,只是微眯着眼睛看向他,那炙热的目光像是能把他灵魂深处的东西挖掘出来一样。宋池泽脸上闪过一丝慌乱,立即低头,不敢再跟他对视。很久,他才听到阮宜修略带沙哑的嗓音,“你的芯片里没记载?” 宋池泽摇头道:“不太详细,只说是因为大家都非常推崇一件名为血魂的武器,所以才以武器的名字命名。” “差不多就是这样。”,阮宜修补充道:“不过那也是早期的事情了,现在基本上都是因为喜欢血魂城的观念才来的。” “什么观念?” “你自己感受一下就知道了。”,阮宜修话音刚落,飞船便稳稳当当的停在了一个巨型广场的中央。 阮宜修拉着他走下来,飞船外的人群立即沸腾起来,把他们俩围在圈中心欢呼着。有的人甚至直接光着脚跳起舞来,满脸的笑意,感染力极强,让人忍不住跟着一起笑了起来。 人群中的每个人都非常独特,衣着妆容都按照自己的喜好来,随心所欲的干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并不会有人投来异样的眼光,推崇极致的自由与友善。 阮宜修拉着他的手加入进去,自如在人群间游走,与他们融为一体。不难看出,他虽然作为血魂高高在上的领导人,但是跟民众的关系很好,并不像他平时看起来的那样嚣张跋扈。 宋池泽跟着他穿过人群已经累得不行了,大口的喘着粗气,那些人却好像不知疲倦似的向他们挥手道:“阮先生再见,宋先生再见!” 阮宜修笑着扬了扬头,揽过宋池泽的肩往前走去。俯身贴到他耳边道:“这里可比你们那儿按部就班的日子快乐多了吧?” 的确,这里的人无所谓生死,享受当下,过着最无忧无虑的生活,比起军方那里足够安稳却无趣的日子要快乐很多。只是守护民众的观念早就已经根植进他的骨髓了,他不可能放弃一切去只为自己而活。 阮宜修见他出神的望着前方,便撞了撞他的肩,“你要不要把户籍转过来?” “还能转?”,这种说法宋池泽倒是没听过,不是说每个派系之间关系都挺紧张的吗,他们怎么还能转户籍。 “那当然。”,阮宜修一脸骄傲的道:“血魂接受每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可不像博马教那帮疯子一样,只要血统纯正的人。” 宋池泽看到前方有一个像是博马教的人,立即拉了拉他的衣袖,示意他小声一点。 那人有着和容焕一样非常好看的琥珀色眼睛,脖子上挂着一个马头项链,听到阮宜修的声音后立即双手合十祈祷着什么。 “神神叨叨的。”,阮宜修不满的皱了皱眉,那表情像是要上去把他打一顿似的,不过他最后也只是绕过那个人走了,并没有让人把他赶出去。 其实宋池泽对这一类人没什么感觉,倒是挺佩服他们能对一个信仰忠诚至死的。据说博马教所信仰的是一位名叫博马的神,他从小在马厩里长大,被母马们养大。后来国家陷入危难,是他凭一己之力拯救民众与水火之中的。所以大家就对他和马有了敬畏之心,认为是他让大家过上了现在的生活,相信每次遇到困难的时候他都会现身拯救世人。 既然他们有自己的信仰,又不影响到别人,宋池泽自然是选择尊重的。他轻轻拍了拍阮宜修的背,安抚他道:“别气了,带我去逛逛吧。” 阮宜修瞬间一扫阴霾,把脸凑到他面前道:“你亲亲我就不气了。” “……”,宋池泽叹了口气,没有理会他,大步往前走去。 阮宜修立即追上去按住他的肩道:“你为什么总是拒绝我?我已经没有在外面乱搞了。” “不是这个原因。”,宋池泽看着他的表情,还真有些没有办法拒绝,可他一想到项瀚的警告,脑子便立即清醒过来,“我……目前没有谈恋爱的想法。” “真的吗?这真的由你决定吗?”,喜欢一个人难道还会有自己的原则吗?阮宜修几乎要将后半句话脱口而出了,最后还是害怕从宋池泽口中听到更加冷血的话而止住了嘴,“算了,懒得管你。” 说罢,他便拉着宋池泽往前方的一个酒吧走去。酒吧的外观非常壮观漂亮,各种颜色的灯管相接组成“血魂”两个大字,明亮耀眼,倒是有点赛博朋克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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