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爱之梦》 (第1/4页)
为了彻底打消沈雪入进娱乐圈的念头,王林计上心头,笑道:“晚上,我请你吃饭吧!” “为什么请我啊?”沈雪问。 王林道:“你上次请过我,我这次是回请。有来不往非礼也,还请沈雪同志赏脸。” 沈雪问道:“去哪里吃?” 王林卖了个关子:“去了便知。” “不会是去你家里吧?” “你想去我家里吃饭啊?当然没问题!不过今天不行,我改天再请你品尝我的厨艺!今天,我要带你去一个特别的地方吃饭。” 沈雪笑了笑:“神神秘秘的!行吧,你要请我吃饭,我要是不答应,你又要说我瞧不起你们工人阶级了!” 王林哈哈笑道:“那就走吧!” 两人下楼。 王林打了个的士,请她上车,告诉司机,前往国际饭店。 沈雪听到,不由得问道:“国际饭店?” “是啊。” “那里吃饭很贵的。”沈雪道,“七十年代去那里面吃饭,一桌菜就要二、十块钱呢!那个年代的月工资才二十多!现在物价又贵,国际饭店的菜,又涨价了呢!” “不就一餐饭吗?能有多贵?哪怕花上一百块钱呢?还能有你送我的手表贵?”王林笑道,“请你这样的美女吃饭,当然要去高档的地方了。” 沈雪笑道:“我是却之不恭!不过真没必要这么讲究。” 国际饭店地处繁华的南京西路,对面是风景如画的人民公园。 这里不仅是吃饭、住宿之所,还有琳琅满目的自选商场、服务周到的美容中心、现代灯光音响的迪斯科舞厅。 出租车直接开到了国际饭店的大门口。 车子一停下来,穿得像个礼仪兵的门童,飞快的上前,拉开了车门。 王林下车后,护着沈雪下车。 沈雪朝他微微一笑,觉得这个男人不仅很有礼貌,也懂得西方传过来的新式礼节! 王林特意来到孔雀厅,选了个靠边的位置坐下来。 “请坐。”王林帮沈雪拉开笨重的座椅。 沈雪嫣然一笑,淑女的坐下来:“谢谢。” 王林拿了菜单:“你点菜吧?” “你点吧!是你请客。”沈雪笑道。 “吃西餐吧?”王林问。 沈雪低声道:“我没吃过牛排,也没用过刀叉。” 王林点了几个西式菜,又点了果盘和红酒,吩咐完侍应生,这才对沈雪说道:“很容易学的,一手拿刀,一手拿叉,怎么方便怎么来。叉住肉割碎,再叉住吃就行。我们祖先在茹毛饮血的年代,也是用刀叉的,后来文明进化,才学会了用高级的餐具——筷子。所以,我们东方人很容易就能学会用刀叉,因为这是刻在我们基因里的。但西方人却很难学会用筷子,因为他们直接从野蛮时代进化到了现代文明社会。” “是吗?你懂得真多,不像个机修工人。”沈雪笑道。 “怎么了?你这样出色的人,也会瞧不起我们工人吗?” “啊,没有,怎么可能呢?”沈雪连忙否定,“不过,你真的颠覆了我对机修工人的看法。” “职业并无贵贱,每个行业,都需要有人去工作,是吧?如果人人都高雅的坐在西餐厅里,欣赏钢琴曲,那这西餐厅也就没有人来建造,钢琴也没有工人去生产了。” 沈雪以手支颐,微笑着听他说话:“好有哲理的样子!这里有西餐,也有钢琴,只是无人弹奏。” 这时,忽听有人喊道:“沈雪?真的是你啊!我还以为看错人了呢!没想到你也来这里吃饭。” 沈雪转过身,看到一对男女站在身边。 “付美芳!”沈雪笑道,“好巧啊!你也在这边吃饭吗?” 来者正是沈雪同事,那个抢走了她新节目女主角的付美芳! 付美芳穿着一条黑色带亮片的短裙,黑色长筒丝袜,黑色高跟鞋,烫了个时下最流行的大波浪卷发,只有上衣是大红色的针织衫,时髦又骚气,她没有沈雪个子高,但五官精致,妆也化得浓,看起来很大牌的感觉。 “嗯,我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男朋友,秦建波。他在市政府工作,现在是科级干部。”付美芳对身边的男人笑道,“建波,这位是我同事沈雪。” 她介绍男朋友时,毫不掩饰内心的优越和自豪! 秦建波西装革履,头发梳得油光发亮,英俊挺拔,外表看起来彬彬有礼,但骨子里头,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高傲,他朝沈雪微微点头致意:“沈小姐,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明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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