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 吃独食是没有前途的 (第3/4页)
娄晓娥来说没啥用,反而还是减分项。 毕竟那个四合院,在此时的娄晓娥心目中,坏印象多过好印象。 或许要说了,曹志强干嘛非得吊死一个娄晓娥? 如今国内港商那么多,就不能找别人合作? 没错,国内此时的港商是不少,但靠谱的不多。 娄晓娥呢,曹志强借助熟知剧情的优势,好歹知根知底,知道这个人重情义,讲原则,是最好的商业合作伙伴。 而且她儿子还是个典型的烂好人加耳朵软,娄晓娥又只有一个儿子,平时宝贝的跟什么似的,以后只要控制了何晓,就等于控制了娄晓娥。 换句话说,跟娄晓娥合作,曹志强放心。 除此之外,曹志强选择跟娄晓娥合作,还有一个最关键的因素——政策因素。 要知道,曹志强要搞的那种厨师培训班,听起来好像很像那么回事儿,但就目前来讲,实际就是一个加盟连锁性质的餐饮集团,或者说是餐饮公司。 然而,在目前的国内,由于国内还不允许开办民营经济,所以国内目前的公司,不是国营的,就是集体的,要不就是外资跟合资,属于国人的私人公司是没有的。 个人开饭馆,除了承包公家食堂外,就只能用个体户执照,而个体户有很多限制,比如雇佣人数不能超过八个人。 八个人,对一个小饭馆来讲是够了,但对曹志强要开的加盟连锁集团来讲,远远不够。 所以曹志强才打了个擦边球,搞厨师培训班。 这样一来,那些来饭店学手艺的厨师学员,就是学徒模式,是来学手艺的徒弟,不是被雇佣来工作的饭店员工。 既然不是员工,就不需要遵循个体户的八人限制。 至于学徒在学习期间,也参与做菜上菜…… 这个嘛,人家自愿的,咱也拦不住啊。 只要不给薪水,那就只是徒弟,不是员工! 你看,通过这种方式,曹志强可以规避个体户的雇员数量限制。 而加盟模式,是加盟商出钱,曹志强的饭店出人出技术,双方一起合作,又可以规避投资规模限制。 这事儿呢,人家要真来问,你可以这么讲,就说是别人开了个饭馆,然后跟我学技术,我又推荐给他厨师,大家是一种朋友之间的合作互助关系。 只要不是上下直属关系,不是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规避个体户的经营规模限制。 至于这期间,别人开的饭店名字跟我一样,装修一样,这可以说是人家觉得我的招牌好,征得我的同意,想直接拿来主义。 国内此时又没有这方面的专利法出台,人家的饭店跟你一个名字,装修跟菜品也差不多一个样子,都完全没啥问题。 至于加盟费跟管理费,你可以这样说,就说这是私人的感谢费,或者诚意金,反正只要是自愿的,都好说。 换言之,曹志强搞的这种加盟连锁,可以规避个体户的各种经营规模问题,还能打响品牌,扩张影响。 只要曹志强这里,一直掌握着特色菜的秘方,以及掌握着那些厨师学徒的忠诚,那就是掌握了这种加盟连锁饭店的核心科技,如此一来,自然不愁加盟店不配合。 这一点,看看原剧情中,于莉赶走何雨柱,让何雨柱的徒弟胖子当大厨,结果生意一落千丈就看出来了。 很多菜的口味,关键是做菜的配方,这些配方只要不交出去,只固定给下面加盟店成品调料,那就不怕别人偷学了去。 就跟可口可乐一样,只给各地原浆,各地分厂只是稀释原浆卖而已。 加盟连锁店也是一样,所有加盟店的菜品,只要所有特色菜的调料都是总部提供,那就拿捏了加盟店的命脉。 加盟店如果不服管理,就不给秘制调料跟材料,你就做不出特色菜。 没有特色菜,你就是一家普通饭馆,名字一样的话,只会被当做拙劣的模仿,客人吃过一次,就再也不会去了。 另外,这时代的人,还比较讲究师徒传承,如果徒弟为了利益,私下背叛师傅,所有人都会瞧不起你,连客人也会瞧不起,你在这个圈子就臭了行市,谁都不会再用你。 原剧情中,胖子背叛何雨柱后,被何雨柱众人各种侮辱排挤,就是当时典型的写照。 也就是说,曹志强要搞的那个厨师培训班项目,本质是用传统的师徒关系,当然还有总部定期发薪水的利益捆绑,来维系一个紧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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