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2/2页)
相扣的那种啊!” 朋友只能给出分手以及问清楚这两个建议,恰好是我都无法面对的。 我人间蒸发了一个星期,朋友圈没有任何动态,也没有回复白画梨的任何消息。 等晒黑两个度的我重新回到Z市时,终于放下这一切的我答应让白画梨来车站接自己。 “你一声不吭就出去玩了一个星期?” 面对名义上“男友”的质问,我只打着哈哈:“突然心血来潮,看了车票也不贵就去了。” 就当无事发生。 他不知道我是怎么过的那七天,我也永远不会说。 ——鸵鸟。 这样形容自己。 在我的帮助下,白画梨总算在半个时辰后准备好了一切。 看不下我歪歪扭扭的字,他替我写了一封“告别书”,大抵就是早点出发也可尽早到达驿站休息,不然怕耽误住宿之类的托词。 随行的也就他的一个书童,年约十六,大小事宜都是他来准备,名唤念秋。 还有一个车夫,从不多话,四十多岁,也是被白府派来护送白画梨安全的。 就这样,趁着天色尚早,我携着白画梨偷偷摸摸溜出了倾城坊。 “你说人不见了?”中午了才刚刚睡醒的祀柸,本命令先把沐琼叫来的小厮回来,只说沐琼的屋里干干净净,除了带不走的床榻被褥,其余衣物一概收拾走了。 “白画梨那边呢?” “白公子似乎也走了,但我在他桌上发现了一封信。”小厮将那封告别书拿出来递给祀柸。 “承蒙几日照顾...先行一步......”祀柸阴着脸看完,将信放下,半晌没说话。 “楼主...这......” 祀柸揉了揉太阳穴,摆摆手:“你去追上他们。” “沐琼如果一月后回不来,我祀柸就带人去踏平他白府。” 遣了人离开,男子在屋内顿了几秒,走到梳妆柜前,拉开最左侧的抽屉,抽出压在一众发冠下的一张纸。 “好你个沐琼。” 他冷笑着看着手中的婚书,写着沐琼的名字上印着拇指红印。 而第一次坐马车的我,已经被见到真马和出倾城坊的欣喜充斥了。 丝毫不知道自己惹下了多么大的祸。 “哇!” 街道两边是卖糖人和各种小玩意的摊铺,我眼巴巴看着兔子模样的糖人,就差扯白画梨的袖子求他了。 怎么会失策到没从库房领我一直挣的银子呢! 毕竟叁个月没出过倾城坊的人,在里面根本没有花钱的机会,都快忘了这个世界的流通货币是金银了。 白画梨终究是看不下我这幅村里人进城的模样,差着念秋去买了糖人。 见女子一本满足的伸舌头舔兔子的耳朵,翻了个白眼把视线转到另一边去了。 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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