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都以为是她先动了心_分卷阅读10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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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4 (第1/2页)

    半个月的雨,把百姓们的期望都给淹没了。北方地区虽然没有雨灾的困扰,但持续的大旱,却榨干了这个王朝最后一丝生机。

    陆续不停的灾难,让这个原本有几分中兴之象的朝廷一下子跌入泥潭,再也爬不起来。后来甚至被太傅联合外族趁虚而入,夺了江山。

    最后还是单尤力挽狂澜,带着刚学会走路的太子,含辛茹苦把他抚养大,联合被压榨得苦不堪言的百姓们,才把这江山又从外族手中抢了回来。

    梦里的太子就是个工作狂,连单尤都成亲了。只有他嫌弃成亲生子太耽误时间,四十岁开始捣鼓,五十岁那年就直接按照单尤说过的“选举制”,让百姓们自己选领导人,然后自己收拾包袱退位去了。

    醒来之后,夫妻俩说完彼此的梦境,得出这可能是他们的前世后,无奈地对视一眼:这都什么事啊。

    自从岑姑娘来了,百姓们不再“只知太傅,不知皇帝”。野心勃勃的太傅一脉,也顺势被清理掉。

    太上皇以为这就高枕无忧了,殊料儿子越长大越叛逆。本来还想着儿子再怎么倔,这辈子他们还有可能抱孙子。但经过这个梦,太上皇夫妻俩心态就放得特别宽了。

    虽然同样都是抱不了孙子,但好歹这辈子儿子没那么工作狂,也没把这江山拱手让人。

    对比一下前世今生,现在这样他们已经很满意了。

    岑书白在这个位面很多年,送走了那些跟在她身后,一脸倾慕的少年男女们;送走了同为穿越者的单尤;送走了小弟蔡卢。

    今天岑书白送走的,是那个当初笑得温柔,说自己想做一回风的的霁奴。

    “能遇到姑娘,是霁奴这辈子最大的幸运。”霁奴面容虽然苍老了,但眉眼间的温柔一如当年,“如果来生,我还能在姑娘左右,那就好了。”

    “如果有来生,你应该生在一个疼你宠你的家庭,做一个快快乐乐,不高兴就拿钱砸人的大小姐才好。”岑书白有些伤感,但嘴角依旧挂着微笑,“那时候我就故意惹你生气,每天就看你拿好多好多钱砸我,做个小富婆好了。”

    “那到时候霁奴一定不拿珠宝砸您。”霁奴忍不住笑了,“珠宝要是砸花了,那得多可惜。金子银子砸花了,擦擦还能用。”

    霁奴虽然是笑着,但看着容貌一如当年的岑书白,心里还是控制不住难过。难过自己就要离开她,难过自己姑娘身边没有人陪着。

    “姑娘,想不想听曲?”霁奴自嘲道:“年纪大了,嗓子也粗了,可能唱起来都没当年好听了。”

    “你唱的永远都是最好听的。”岑书白拨了拨霁奴额前的乱发,“否则我当年路过迎春阁,怎么会立刻被你的歌声吸引。”

    霁奴轻声地唱起当年那首江南小调,比起当年的清灵,这会她的歌声多了一些沧桑,但更多的是过尽千帆后的释然。

    慢慢地,歌声越来越弱。唱到最后一个字时,岑书白已经听不见霁奴的声音了。

    岑书白抱着渐渐冰凉的霁奴,在床边坐了许久。

    皇宫内,皇帝喝茶的手一抖,茶盏便在地上摔了个四分五裂。

    旁边的太监连忙告罪,“陛下恕罪。”

    皇帝突然觉得自己心好像缺了一块似的,下意识抚上自己的心口,喃喃自语,“霁奴姐姐。”

    很多人都在猜测他是不是因为霁奴的美貌才对她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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