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枪不行 狗到手 (第2/2页)
黄母狗。 可就在两个月前,那条黄母狗老死了。 然后没过几天,赵春就生产,从那时起,一家老小就围着赵春和孩子忙活。直到前几天,周建国才跟人要了一条大青狗回来。 这大青狗进家门的第一天,周家人就发现,麻烦了。 按理说,养狗不是什么问题。 可问题是,现在的周家比原来多了一口人啊。 狗看家,不管是白天、晚上,只要听见有人搁自家左右转悠,它就叫。 而狗一叫,屋里的孩子就醒。孩子一醒,就会哭。孩子哭,就得有大人哄。 几天下来,不光孩子受不了,就连大人也受不了。 今天早上,周建国要去上班的时候,胡三妹还数落他呢,有工夫钓鱼,没工夫把狗给送走。 现在看着赵军,胡三妹心头一动,心想他们赵家是打猎世家,这样的家庭都喜欢狗。 就说自己儿媳妇吧,之前那黄母狗死的时候,可是把怀孕的赵春哭坏了。 她那一哭,可是把周家人给吓坏了。 胡三妹心想,如果赵军也喜欢狗,莫不如让他把那条大青狗给牵走吧。 虽说赵家已经有了一条花狗,但以赵有财的身份和实力,家里再养几条也不成问题啊。 如此一来,把狗送走,自家小孙子和一大家子,就都能天天睡好觉了。 不光如此,这样还能让赵军和周家都有了面子,借不走枪,但我们家送你条狗。 要知道,在这年头,把这条青狗牵出去,也能卖个四、五十块呢。 想到此处,胡三妹一边招呼赵军吃菜,一边问道:“大小子,你喜欢狗不得?” 赵军微微一愣,心中暗喜,自己还没说话呢,大娘就提起狗了,借不着枪,能弄条狗也行啊。 至于那条大青狗,胡三妹是借啊,还是送啊,这就不在赵军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要知道,把狗借着猎人,那就相当于把荆州借给了刘备,借容易,要他还,可就难了。 “大娘啊,我可喜欢狗了。” “喜欢狗好啊!”胡三妹喜道:“你看咱家外头那条青狗咋样?” “好狗啊。”赵军想也不想,夸赞之词脱口而出。 “你懂啥啊,还好狗。”赵春在一旁笑着说了一句,在她看来,自己弟弟在打猎相狗方面,根本就是一窍不通,他说狗好,想来就是看那狗长得胖呼吧。 别说,赵军还真懂狗。 他前世专打大围,猎杀野猪、黑熊、棕熊。 赵军能在这大山林场、十里八村闯下赫赫威名,靠的可不只是枪法好,关键是他训练出来的猎狗,都一个赛一个的硬。 上午他一进院子,就看出来了,那大青狗要是能拖出来,绝对是一等一的猎狗。 若是头狗,那二百斤以下的母野猪,这大青狗自己就能搞定。 要是帮狗,那也是最硬的帮腔子。 可要是借枪,那是有借有还。但如果借狗,就是有借无还。毕竟是自己姐夫家,这么干……好像也没问题。 不过,在他瞌睡时,胡三妹就给他递了个枕头。 这枕头都递到眼前了,赵军哪有不接的道理? 赵军没理会赵春的调侃,只对胡三妹道:“大娘,能把你家那青狗借我玩几天也行。” “借什么借?”胡三妹笑道:“喜欢你就牵走,大娘做主送你了!”百李山中仙的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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