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我妈十七岁[九零] 第7节 (第3/3页)
“这里,你看,字母f和j的上面是不是有两个凸起的小点,这就是给你定位用的,两边的食指就是放在这个位置……” 看着自家女儿好学的样子,江广亮和黎美琴欣慰极了。 “看吧,我就说我没买错吧,学会打字那也是一门手艺啊,将来咱们黎黎要是没考上大学,就去当个打字员也是可以的。” “去去去,哪有你这么说自家闺女的,对了,买这个花了多少钱?” “也没多少钱。” “没多少究竟是多少?” “也就三百多块。” 黎美琴难得地没念叨他乱花钱:“孩子愿意学,三百多也还行,不算太贵。” 江广亮得意起来:“那当然,只要对黎黎有好处的东西,不管多贵,这钱花得都是值得的。” 三百多对他们这样的家庭来说,确实不便宜,但也不是花不起。 黎美琴是主任医师,一个月能有八百多块钱的工资,江广亮别看是个开大货车的,可也是高级职称,各种补贴加起来,拿到手一个月能有一千左右,在当地算是比较高收入的家庭了,要富养女儿,完全是有这个条件的。 反正江黎黎从小到大,确实是没吃过什么物质匮乏的苦。 江黎黎没啥定性,学了一会儿打字就觉得没意思了,她记不住键盘上字母的位置,总是一会儿抬头看屏幕,一会儿低头看键盘的,根本就跟不上游戏的速度。 “不好玩,我再看看其他的,咦,这个五笔练习又是什么?” “好了好了,先别玩了,待会菜都凉了,先吃饭。” “好嘞!”江黎黎把学习机推到一边,高高兴兴地拉着江照去吃饭,“来,尝尝我妈的手艺,我妈做饭可好吃了。” 她现在倒是真心实意地留江照吃饭了。 要得到江黎黎的好感其实很容易,只要在某一方面有特别优秀让她佩服的地方就可以了。 江照做梦都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他会因为二十几年后几乎人人都会的打字技能,在这个时代里得到了如此荣耀。 第10章 黎美琴往江照的碗里夹了好几块红烧排骨,堆得都快要看不到底下的米饭了:“来,江照,多吃点儿,你们这个年纪正在长身体,得多吃点儿肉。” “谢谢阿姨,太好吃了。”江照吃得热泪盈眶,外婆做菜的手艺这么好,他妈妈怎么就没学到一丁半点儿呢? 说起来江照这孩子也是可怜,在三岁以前,就没有吃过什么好吃的,直到上了幼儿园,吃到幼儿园里的第一顿饭菜的时候,直接就把他给好吃哭了。 别的小朋友是因为不愿意吃饭哭,他是因为给他分的饭菜太少了而哭。 从那一天起,他才知道,饭菜这种东西,除了可以填饱肚子之外,原来还可以是好吃的。 从此以后,他成了全幼儿园最积极上学的小朋友,就为了每天可以在幼儿园里吃好吃的饭饭,更是每学期都被评为吃饭标兵,成为老师们用来教育其他小朋友的好榜样。 幼儿园三年,他一直都是全班最高最壮的,从来没有人敢欺负他,就因为吃得多。 也因此而奠定了他自信开朗的性格基础。 由此可见,江黎黎的厨艺水平,除了“能吃”两个字,实在是没有别的词可以形容了。 “你别光给他夹啊,我也要吃的。”江黎黎生怕江照把她的排骨给吃完了,连忙往自己的碗里夹。 黎美琴笑着敲了敲她的筷子头:“人家是客人,有点礼貌,对了,小照,你家住哪里啊?爸妈是做什么工作的?” 江照怔了怔,他该怎么说?他家住在深城,父不详,妈妈就是江黎黎? 当然不可能这么说的,要真是这么说,这顿饭也不用吃了,直接就被打出门了。 江黎黎似乎是感受到了他的犹豫,不满地说:“妈,你干嘛呀,查户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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