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弄潮儿 第141节 (第1/4页)
就见一道身影飞奔而来,直接一记飞踹,从侧后方,直接踹在了孙雪娟的后腰上。 砰! 孙雪娟的身体直接撞在了小学的侧围栏上,还带着一点反弹力量,疼痛感可想而知,但她的手,始终紧紧握着那把卡簧。 狠,是非常强的战斗属性。 可你要知道,实力是有差距的,并且,在狠之上,不是不要命,还有一个蛮,这类人不轻易拼命,但他们似乎脑子里缺根弦,不怕拼命,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做起事情来,往往都是随心所欲,真到了情绪来了,你必须承认,再狠的人再不要命的人,也怕这类人突然之间进入到疯癫状态。 陆江就是这样的人,他完全符合穷山恶水出刁民的形容,加上家里从小也困难,对他也疏于管教,从很小的时候他就有一个既定认知,甭管是谁,拿拳头说话。 在孩子里,我是孩子王。 大一点了,被成年人欺负,打不过怎么办? 练呗,不就是身高体壮力量大吗?除了这些,还有差距吗? 身高练不起来,身体缺乏均衡的营养摄入,家庭条件决定了这方面的补是不成立的。 但陆江有自己的方式,我猛吃,玉米我一顿吃十穗,别的不懂,多吃,长力气。 还饿,家里没油水,怎么办? 进山,虽说兴隆乡附近没有什么大山,但即便是华夏这样人口密度超高的国家,也有着大量没有被开发的山林区域,或许山的两侧都是村庄,可你永远也不可能让这山成为人畜无害的地方。 进山抓野味,先是埋陷阱,跟着老猎户学,用扎枪,用梭镖,用大斧子,总之陆江是想尽一切办法的吃,也不懂营养论,吃的多总归是没错,为了吃,他需要一直动起来,在这样畸形的进补和消耗下,他的力气大了,尽管没长高还横着长。 有力气,那就没问题了。 谁欺负我来着,老王家那小子,比我大七岁,多个毛,揍回来。 姜家老小子,村里一霸,擦,放倒他,没人敢跟我炸刺。 那一战,两人是镰刀铁锹菜刀乱飞,谁也不服,浑身都成了血葫芦还在打,最终陆江胜了,且是一战将对方的胆给打破了,不仅敢下死手,也不怕死,到最后疯癫的笑着,拿着菜刀,双眼充血,浑身都是血,他那将对方当成了猎物的样子,彻底吓坏了对方。 也是狠人,也不怕怎么样,可大家都知道,陆江的猎物,最终都进了他的肚子,那眼神,对方没有觉得自己看错,如果不服,可能没有什么以后再战的机会了。 可以说,没有让家里赔钱到欠债出去打工之前的陆江,根本不可能为魏涛所用,也驾驭不了这个家伙,哪怕是当时有祝喜春等人不断揍他,哪怕有唐岑直接让他凶狠无处使用,也依旧驾驭不了。 外出那几年,他在外面见到了真正的人情冷暖,也见到了真正尔虞我诈,他的凶狠依旧有用,却远没有在乡下那地方有用,他以为自己卖命就能从老板那里换来足够的金钱,结果却是被人当成傻子耍。 不止一次,让人打成一条死狗,他以为自己这辈子学不会低头,可当下一秒你就会残肢断臂成为废人时,他不是怕了,是懂得了什么叫做妥协,我还没有让从小为我背负一切的父母享福,我如果残废了,最好结果是死在外面,一旦回家,那自己就是罪人,势必会拖累父母。 最后一次,陆江学会了服软,他怕了,不是怕这条命没了,是怕这条命没的没有价值,或是没不了还给家里继续添乱。 在心底还有一份孝心面前,有了挂牵,也就不再是那个完全蛮楞混不吝的陆江,所以他选择了服软低头隐忍,想要多赚点钱回来,一次绝佳的机会到来,当他的狠渐渐重新被老板认可调到身边当保镖司机后,一次在南边抢夺生意的荒郊野外,他在关键的时候,跑了,将老板完全的放弃了。 那老板后来没了。 陆江有报仇了的快乐,也有没能履行自己职责的些许自责,前者碾压后者,在那边名气也臭了,换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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