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节 (第3/4页)
不想要小孩,我不喜欢林褚垣,放过我吧,让他们放了我……” 薛承飞的校服肩膀被她的眼泪打湿了一块儿,那时候已经是深秋了,西服制式的外套料子很厚,深红的布料被泪水浸成绛色,从肩头一直蔓延到胸前。 之后他偷偷回去求了父母,也求了爷爷奶奶,最终能做到最好的,也不过是把薛承雪从林褚垣的别墅接到了自己家里。 回家之后薛承雪开始积极地看医生,也每顿都按时吃药,抗抑郁药物里的激素让她不受控制地发胖,原本孕后都仅有100斤的体重半年之内涨到了140斤,及腰的长发也剪短了,他的姐姐变成了他不认识的人。 后来林瑧学会走路说话了,尽管薛承雪几乎没有管过他,但他学会的第一个词依旧是“妈妈”。薛承飞是除了保姆以外带林瑧时间最长的人,林家的人总是太忙,而薛家,除了薛承飞好像又没什么人喜欢他。 尽管他长得很可爱,而且和姐姐非常像,但姐姐依旧不愿意抱一抱他。 薛承雪在林瑧过完两岁生日的第二天,递交了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的申请,因为脱离学业与社会太久,并且精力不济,又在申请两年之后才拿到母校设计系的研究生offer。 姐姐回美国的那一年薛承飞升了高二,寒假里他一个17岁的未成年带着4岁半的婴儿,挂着无陪护儿童的牌子,从申州飞去纽约看姐姐。原本他打算一个人去的,同姐姐说的也是来的只有他,林瑧是哭闹着非要跟着他的小跟屁虫。 薛承雪在机场接到这对舅甥的时候对薛承飞发了好大的脾气,大庭广众之下几乎招来了执勤的警察。小小的林瑧坐在他的行李箱上想哭又不敢哭,喏喏地叫着“妈妈”。 林瑧太喜欢薛承雪了,那是一种仿佛被诅咒般的爱。年少的薛承飞总是想,如果林瑧生在一个正常的健康家庭,有一个也同样爱他的母亲,应该会成长为全世界最幸福最听话的小孩。可惜薛承雪不爱他,甚至懒得分给他一丝一毫的耐心。 这种不耐甚至不基于林瑧的父亲林褚垣,而仅仅针对林瑧。薛承雪曾经向林褚垣提过很多次离婚,但都以公司上市的风口、或是董事会动荡的借口被堵了回来。好在林褚垣在林瑧长大后并没有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她和林褚垣也并非势同水火,这件事便逐渐被她放下了。 严格来说,薛承雪是有时间和耐心去敷衍林褚垣的,但这一点怜悯与施舍并没有恩泽到林瑧身上。 林瑧的整个成长期好像一直都在追逐着并不爱他的母亲,包括7岁只身远渡重洋去美国读书也是为此。 薛承雪并不接纳他,林褚垣为了让他快速融入美国社会,替他找了一个看起来安稳健康的美国中产白人住家。他的homestay和学校都离薛承雪生活的地方不远,不过薛承雪不会陪他吃饭。 林褚垣原本以为他倔得像头小牛犊一般的儿子也会跟他母亲一样,至少在美国读完大学。最初他觉得这样并没有什么不好的,林家需要一个继承家业的孩子,而一路读美国名校毕业的林瑧将会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人选。 直到林瑧14岁那年,他揣着口袋里仅剩的7美刀,坐了转了两趟机的漫长航班,独自从纽约回到了申州。 纸一样瘦的少年从机场打车回到别墅的时候也碰巧是个深夜,他没有人民币付车费,于是只能让司机在门口等着,叫醒了在二楼卧室睡觉的父亲。就是那个晚上,林褚垣才开始重新审视他与林瑧的从前浅薄的、被忽视的、不健康的父子关系。 林瑧从回国直到19岁都再也没有见过妈妈,这几年里他又长大了许多,渐渐明白了产后抑郁症与母亲后期严重的双相情感障碍。他顺利地考学,读了一个体面的大学,和林褚垣相处良好,看起来再也不偏执地想要找妈妈。 可他还是在那个雨夜敲开舅舅的家门。 薛承飞到底没把薛承雪的住址给林瑧,只告诉他:“你妈妈偶尔会来我的餐厅吃饭,但什么具体什么时候过来我也不知道,你可以碰碰运气。” 薛承飞在申大附近包了两个山头的茶园,茶园里开了一个逼格很高的私房菜馆,餐厅名字是林瑧读高中的时候起的。薛承飞来找林瑧起名的时候他正在背苏轼的“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便跟舅舅说餐厅叫“临江仙”吧。 “临江仙”开在茶园半山腰,车开不进去,每次去得把车停在门口步行进去。林瑧刚去申大读书的第一年里总嫌过去太麻烦了,从不去那边吃饭。 大一升大二的暑假,林瑧不必待在学校,却每天都从静园不厌其烦地开车加步行过去吃饭。 夏天里恰逢钟翊也没有回青河,为了赚去美国的生活费,他在申州找了份暑期工。假期学校宿舍住不了,于是钟翊在打工的附近租了一个老破小的地下室,每个月300块钱。申州夏季多雨,他的墙壁和床单都总是湿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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