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最坏的结果 (第2/3页)
自己的产品专利直接起诉的,因为光从产品保护上来看,《pong》这个街机的确没有侵犯‘米罗华奥德赛’这个家用主机的权利。而米罗华一开始也没想着向桑德斯获取这些专利授权,直至街机行业愈发红火,他们需要暴力维权后,他们才和桑德斯沟通,拿到全部专利,而在此之后,他们只需要给桑德斯支付授权费即可。” ‘……’ 行吧。 这种原因听得伊森非常服气。 当这么多巧合凑在一起时,那真的是离谱给离谱特码开门,离谱到家了! “okay,okay,我明白了。” 伊森点了点头道:“如果事情是这样的,那我们认输。” “这么多意外的事件同时出现,这真的是……mfxxk1 咒骂了一句后,伊森也想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干些什么。 如果可以的话,他是不想打官司的。 能庭外和解那就庭外和解,因为诉讼麻烦。 而当伊森问出心中所想后,芭芭拉则表示,事情可能没有那么快能解决。 因为米国是有一整套的诉讼流程的,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后,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递交答辩状,而在加州,这个时间是三十天,然后才会进入下一个名叫证据披露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双方律师会交换自己搜集到的证据,待证据全部出现后,一般的案件其实就已经水落石出了。 为了节省司法资源,法院其实是鼓励和解的,所以在证据披露阶段过后,双方当事人就能决定是进入和解环节还是诉讼环节,如果被告满足原告的一切要求,那么法院是百分之百不开庭的,只有和解无效,法院调解也无效后,才会进入最后的庭审环节。 当然了,如果是米罗华自己的律师,那他们的核心目标肯定是求财。 公司能够得到的赔偿款越多,他们在公司里的地位也就越稳固,能够得到的业务抽成也就越多。 毕竟,像这种能够卡行业脖子的专利最大的作用那就是赚钱。 可其他律所嘛—— “他们也是求财,但他们求的并不是赔偿款,而是米罗华答应的诉讼费。” 芭芭拉说:“在起诉状上,米罗华可是要求你们赔偿一百万并停止侵权。” “前者,那基本上就是你们在《snake game》上赚到的全部收益了吧?而后者,则是让你们在米国境内停止出售《snake game》这款游戏,又或者说,不能再用标准电视这个媒介进行出售。” “第一个,很好做到,第二个,我不用问都知道你们不可能愿意。” “所以,我还是想说,伊森,请你思考一下自己是不是得罪了米罗华?因为按照正常情况,当专利侵权这种事情出现时,一家商业公司最先做的事情应该是给侵权者发送律师函,侵权者没有停止侵权后才会提起诉讼,而在诉讼中一般都是公司律师处理问题,很少涉及外界律所……”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情,雅达利其实也算侵权方,可这个起诉状上怎么没有他们的名字?关于这种事情,你得仔细了解一下,因为如果是两个案子的话,那就是最坏的结果了……” “因为你们要赔的可能就不止一百万了,而是更多。” 芭芭拉的话语让伊森眉头紧锁。 他是真的不明白,自己哪里得罪米罗华了! 是一开始被辞退时他要了2n 1吗? 还是给诺兰·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