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武研院2 (第1/2页)
“朴(po)刀”,《辞源》解作窄长有短把的刀。《汉语大词典》解作刀身窄长、刀柄较短的刀。双手使用。这种兵器在宋代、元代的通俗文艺作品中屡屡出现(下面将举例说明),却不见于宋人曾公亮等所编著的《武经总要》的记载。书中说:“刀之小别,有笔刀军中常用。其间健斗者,竞为异制以自表,故道有太平、定我、朝天、开阵划阵、偏刀、车刀、匕首之名。掉则有两刃山字之制,要皆小异,故不悉录。”书中绘图介绍了八种刀。包括掉刀、屈刀、欢耳刀、掩月刀、戟刀、眉尖刀、凤嘴刀、笔刀。独不及朴刀,可见兵学家并不把它视为真正的武器。它只是流行于民间、而不能登大雅之堂的粗陋的兵器。宋人对这种“刀”的形制做了细致的说明: 仁宗天圣八年(1030)三月诏:“川峡路今后不得造着裤刀,违者依例断遣。”五月,利川路转云使陈贯言:“着裤刀于短枪干、拄杖头,安者谓之‘拨刀’;安短木柄者,谓之‘畲刀’。并皆可着裤。‘畲刀’是民间日用之器,川峡山险,全用此刀开山种田,谓之刀耕火种。今若一例禁断,有妨农务,兼恐禁止不得,民者犯众。请自今着裤刀为兵器者禁断;为农器者放行。”乃可其请。(见《宋会要辑稿》185册 从陈贯的话中可见扑刀的另一个名字是“着裤刀”,可以挂在裤腰上。它极简陋,安上短把就是用于“刀耕火种”的“畲刀”,是为农具;如果安上了长把才是“朴刀”,无怪它不能上《武经总要》。而老百姓则因为扑刀易得而便宜所以把它作为经常使用的兵器。扑刀是能兵农并用的,所以对它根本不可能完全禁断。朴刀是短刀头、长刀把的,刀身无鞘,长刀把可以从刀头取下,作杆棒用。这一点在《水浒传》中有细致的描写。在六十一回写卢俊义到山东与梁山好汉交战前作准备工作时:卢俊义取出朴刀,装在杆棒上,三个丫儿扣牢了,赶着车子,奔梁山泊路上来。 这里的“朴刀”只是个刀头,安把之处有螺口,杆棒的一端有螺丝,而且是“三个丫儿”,安装好了,十分结实。《水浒传》中许多地方写到朴刀,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它很长,平时不用,便象长枪一样靠在墙根或枪架上。“杆棒”《辞源》解作用作武器的粗粗木棒。《汉语大词典》解作用作兵器的木棒。《武经总要》虽有记载,介绍极简单,言“长细而坚重者”为杆棒。它更简陋,据宋人记载: 建炎二年(1128)五月十三日京东西路提点刑狱公事程昌弼言:“今州县之间军器乏少。乞令诸州县择本土坚韧之木,广置棍棒,其长等身,径可及握,不劳远求,指日可办。比弓弩,则无挽拽之能否;比刀剑,则无锻炼之工程。用之以御铁骑则出其右,盖铁骑非箭凿锋刃可害。”从之。(见《宋会要辑稿》185册) 这是在北宋刚刚灭亡时无可奈何的选择。因为州县兵器库中没有了储存,才不得已而用杆棒(文中称“棍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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