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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烛伴着“哔啵”声跃动着,蓦地,吹来一阵风将灯火吹偏了方向。 季星河悬垂的手腕顿了顿,将笔搁在了笔架上,淡淡道,“进来罢。” 樗蒲阁里头的主卧和书房是连在一块的,大而空荡,尽管里头有很多的文书和书籍,却并没有填充其旷荡,反而让这旷荡显得更加凸显。这里的主色调有些灰淡,看上去古朴又典雅,却始终少了一丝生气。直到把视线放回案几上,才会蓦地发现桌上摆了一个彩色的雕像,拙劣的雕工,还算是憨态可掬,却与这间简朴过头的屋子有些格格不入。 摆在了案几上,想来也是主人的心爱之物。 十四没有名字,只有一个代号,从出生起做的就是东厂的人,东厂给他一口饭吃,他才活到了现在,做的活计永远上不了台面,永远生死不知,但总比出了宫去外头当不知饱饥的流民乞丐要好。这样的人东厂有很多很多,但是只有一个十四号,就算是不代表名姓的代号,也要用命的代价去相换。 十四是负责收集宫中情报的,每日都要前来向主子汇报。他并不负责皇上那一块儿的情报,那里另有他人,但是宫里头除了最大的那位之外,其余的事情都逃不过东厂的耳目。这些事七做了很多年了,大概是从督主上任开始罢?十四每日做着这样的事情,尽心尽力,做这位督主的耳朵和眼睛。 直到有一天,督主在他离开的时候随口提到了一个叫林殊的小孩儿,从此他的工作就多了一项任务,汇报完宫中的机要事务,就要再加上一下那个叫林殊的小孩的一天。有时候她的一天实在泛滥可陈,全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督主也不见得不耐烦。一边改着文书一边听着,不知道听了多少,却总是,有了一点点笑意。 十四知道这位叫“林殊”的小太监有些不同寻常,但是却不敢认真细想是怎么个不同法。十四明白,世界上大部分的事情都是不知道才为妙。 按照惯例汇报了宫里头的事务,又将林殊的日常如实地和督主描述了一遍,十四犹豫了一下,还是从袖子中拿出了本应该在小仨儿手上的信,递了上去,“督主,这是他要小仨儿转交给督主的。” 宽大的衣袖被卷了起来,他从文书中抬起头来。 十四将信封放在了督主的案几上,便退下了。 季督主不知为何,微微勾起了嘴角,将那个写了“督主亲启”四个字的信封拿了过来。拆开信封,目光从上面不算好看但的确是用了心的幼圆字迹上滑过,那一抹笑消失了。目光滑到信尾,他垂下了眸子,却突然轻轻地笑了起来。 十四抬头看见他的表情,却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赶紧退了下去。 他们都知道,督主总是挂着笑的,以至于都有了笑纹,但是也都知道,不同的时候的笑容的意味是不同的,若是那种生疏而客气的笑,那便是最好不过的,若是是这种笑…… 季星河将这封信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直到将每一个字都烂熟于心,这才嗤笑一声,“小兔崽子。” 语气亲昵极了,却有一种暗藏的怒意压抑在其中。他将这封信折了起来,放在了烛火下面,火舌腾地升起,将这封林殊辛辛苦苦写了一个下午还打了草稿的信烧得只剩下了一把灰。他的眼神却是漠然极了的。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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