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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强,白天不怕太阳夜里能量更强,也不用学隐身。” ☆、第64章 于少保的决定 于少保急于回到京城, 又仔细的问了问,这三种选择各有利弊,他很快的发现这位文泽兰很推荐成为鬼仙,她觉得成为鬼仙很有好处。于是做了决定:“我想,肉身修行耗时不短,廷益的资质不佳, 不必耗费仙丹,修鬼仙为好。” 文四抬手虚抓住他的头顶,虚虚的一提,把他的魂魄薅出来:“好嘞!这就叫仙人遗蜕!这办法最好啦!” 抓出来之后,她又念了三遍定魂咒。 于谦看着眼前自己的尸体,啊, 我原来长成这个样子,头发胡子都白了, 我这么瘦。有点懵, 他迟疑了一会:“既然早晚要舍弃肉身,仙姑何必大费干戈的劫法场救走我?拜托那位熊将军出手, 不容易吧?” 文四大大咧咧的一摆手:“简单的很,我答应他接下来二十年不偷他的竹笋吃。” 于谦:你连一只貘吃的竹笋都不放过!!! 这到底是什么人啊!你抢一只馍——能口吐人言变成人形的馍, 你抢他的竹笋吃,听起来好穷啊。 文四又抄起酒坛子, 打算把剩下的半坛子酒喝光, 然后启程去京城。下个月还得去给寿星准备宴席, 搞几道硬菜, 啧,也不知道他能准备什么食材,他那只鹿不错,可惜成精了不能吃。 于谦又喝了一口茶,这茶有些凉了,他喝了一口才反应过来:“我现在是人是鬼?我怎么能喝茶?” 文四刚要回答他,忽然惊呆了。 窗外金光大作,在晨曦的照耀下,有些丝丝缕缕的光芒在空中飘动。 丝丝缕缕的金光从远方飞来,直冲向他,这金光的颜色温和纯正,让人看起来就非常舒服。一开始只是寥寥数根,后来却越来越多,密集的,如一条金龙一样贯入于谦胸口,消失不见。 于谦差异的低头看着这粗如井口的金光,丝丝缕缕的金光只是光线,现在却浓密的如同实物。进入体内之后,先是惊诧莫名,随即感觉自己很舒服,变得很有力气。 “这是什么?” 文四一脸艳羡的捧着脸叹息:“香火。” “香火真有神效?” “对于鬼来说有神效,对于神仙来说,没什么用。”文四喝着酒,看着连绵不绝、如同开挂刷经验升级的金光,随手拘了两根,一根粗如筷子,一根细如牙签:“这个粗的呢,是同一栋宅子里有不少人给你烧香扣头,非常诚心积累下来的,这个细的嘛,要么是人少,要么是立牌位的时间不长。” 于谦捧了一句:“您真是博学多才,从金光中能看出这么多东西。” “嘿嘿。”文四夹了一筷子凉拌猪耳朵,继续讲:“给活人立牌位立生祠这种事,好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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