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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逐渐掌握了如何在课余包括课上的时间里面看自己的书,做自己的事——自然科学和行为科学是我颇为感兴趣的一些方面,这个世界上多了一些我并不清楚的新的科技发展方向,更有许多我从未听过的有关行为科学的理论。 还挺有道理的。 蝙蝠侠与罗宾——是的,这两个人正式出道了,我也愿意用蝙蝠侠和罗宾来称呼他们俩,他们值得这两个称呼。 蝙蝠侠与罗宾活跃度渐渐增高,黑色的蝙蝠也不仅仅是在哥谭的一个黑暗传说,他逐渐成为了一个城市正义的象征。 虽然他破坏公务,妨碍执法,还经常掀摊子——但我们知道他是一个好蝙蝠侠。 企鹅人,小丑,稻草人,谜语人……这些年各式各样的精神病院型反派也开始在哥谭流行起来。 你问我什么是精神病院型反派? 虽然哥谭日报不肯承认,其实就是哥谭特产的一种反派,以罪犯做事目的无确定性,只为追求愉悦而犯罪著称。 顺便提一下,企鹅人倒是里面一个比较追求经济效益的罪犯,我偶尔去参加宴会会看到他——这个家伙个头矮小,有着一个巨大的鹰钩鼻和橙色的短发,整个人在自己巨大的产业和阿卡姆精神病院里反复横跳,也不知道图个啥。 “为了科波特家族的财富和荣耀。”弗雷德补充。 “Oh,弗雷德。” 他瞟了一眼我手里据报纸上有关于罗宾的新闻,瘪了瘪嘴:“你一有空就看这个。” 我毫不犹豫点头:“你知道我是一个蝙蝠侠迷。” “只是些蒙面怪人的新闻,报纸上从来都是这样的陈词滥调。” 我对他抱以微笑。 “哼。”弗雷德转过脸去。 “你总是这样,不会反驳我。”可惜这句话他的声音太小,我并没有听见。 —————————————————————————— 蝙蝠侠在哥谭这个城市红火了以后,有一个好处就是说现在终于有人能拍到有关于他们的视频了——这就是热圈的好处了。 我坐在柔软的真皮沙发上,当一颗称职的沙发土豆,电视上正在循环播放着哥谭发生的新闻。 突然间,我坐直了身子。 这是一个条昨天晚上被拍到的视频,那个被基本上所有哥谭小孩子喜欢的小英雄(是的我知道某些嘴上说不喜欢的,实际上悄悄买了贴纸的小朋友,那个配色太显眼啦),他在空中抱着高耸的电线杆做了一个漂亮的转体,然后绿色的精灵靴轻盈的落在一辆红色的甲壳虫车上。 我呼吸不禁急促了起来,一道闪电突兀划破我的脑海。 这是迪克! 这个动作就是我以前最喜欢的杂技演员理查德·格雷森最拿手的动作——他是马戏棚里面的小知更鸟,每一个动作都轻灵的好像地球重力不在他身上起作用,迪克更是有一个习惯,他从高处往下,如果有杆的话,会在即将落地的时候做出一个跟头。 这个动作既没有必要,难度又很大,只有迪克,只有他! 罗宾就是迪克,迪克就是罗宾! 我的手开始颤抖起来,我的天呐,我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秘密。 我没有管电视上面记者后续滔滔不绝,评论员对于蝙蝠侠的辩论,我转头快速跑向用来放报纸的资料柜,按照时间顺序找出当年哈利的马戏团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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