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风姿正传 第一卷 第一章 恶名一刀 (第3/5页)
非但有人,而且还很多,多到都是一两百人同行,这幺大的规模,当然不是兰斯洛这个笨强盗可以吃下的。 由于长期以来过大的贫富差距,风之大陆的治安并不算太好,除了雷因斯·蒂伦及少数区域外,剩下的国家都可说是纷扰不断,只要偶遇天灾,随时都会酿成灾荒,造成大规模民变,若再遇到治理的官吏不好,一场动乱是免不了的。 平民穷饿到极点,大则造反,小则当盗贼,如此一来,治安当然欠佳。 便算不生灾荒,眼下年轻一辈,也流行一种观念,“盗贼是成名、累积实力的最佳职业”,比起老老实实的练武、闯荡江湖,闯出名堂前还得忍受落魄生活;直接下海当盗贼,无疑是条捷径。既可掠夺大量金钱、女人,又可名正言顺地拿人试刀,藉实战增强武艺,有什幺修练比这还惬意? 不过当盗贼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毕竟不是到处都是软柿子,所以除非真是对自身武艺有相当信心,大部分都会选择加入盗贼团。 因此,一个有名气的盗贼团,受瞩目的程度甚至超过同级数的骑士团,往往会吸引许多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自动加入,以期迅速成名。甚至有些成名的骑士,为了牟取暴利、或藉机了断私怨,也加入或自组盗贼团。 就分类而言,兰斯洛属于前者;而其馀的许多成名武者,就属于后者了。基于这些理由,大陆上想当然尔是盗贼遍布,各地官府抓不胜抓,甚至有些时候反而还不是对手。在这样的情形下,来往商旅只好自求多福,聘佣兵、或是结伴上路以壮行色。一二百人的商队,根本就是常见到不能再常见的基本常识,只有兰斯洛这等笨贼,才会没将之估计在内。 “好渴啊……啊!他妈的!”发现水壶的水已经见底,兰斯洛气的随手抛去水壶。 他得到消息,暹罗近日内有笔大买卖在进行,自由都市许多盗贼团得到消息,都赶来此地,想分一杯羹。由于这是重振业绩、打响名号的好机会,他也闻风而来,现在则是想在入城前,先捞点小的当车马费。 “不管了,再等一刻钟,要是再没有人来,本大爷就直接入城。去里面也是抢,在这里也是抢,干啥子要在这里晒太阳!” 对业绩感到气馁,兰斯洛只好这样自我安慰,自己怎幺说也是大盗……呃!未来的大盗,像这样小家子气的买卖,实在和自己的身份不合,做不成是应该的…… “咦!有人来了。” 忽然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听来只有孤身一人,正是下手的好对象,兰斯洛欣喜若狂,低身躲进埋伏的位置,等着肥羊进入圈套。 听着脚步声,兰斯洛不禁有些兴奋,自离开杭州以来,他便立志作盗贼,这期间,也曾做过十几起案子,但都是和其它人一起下手,而且失败件数居多,像这样以个人能耐作案,倒还是次,心下难免紧张。 “三、二、一……”兰斯洛默数时间,确认时机已至,低喝一声,自埋伏处奔出。 “站住!不要……”兰斯洛一面斥喝,一面大步奔了出去。他已想得周全,仗着自己体魁梧,一上来便要先声夺人,以凶狠气势压倒对方,让肥羊乖乖将荷包奉上。 谁知道,人才冲出去,一句“不许动”还没喊完,两旁忽然升起一片喊打喊杀之声,兰斯洛一楞,反应就是自己中了埋伏,反被人包围起来,但喊杀声多半中途便止,反而成了一股奇异的沉默。 (搞什幺鬼?)往左右一看,六七个年纪不同、打扮不同的盗贼,手持兵器,分别从几处跑了出来。面上的惊异表情,证明彼此间并非同伙,只是不约而同地选在此处,捡中了同一匹肥羊而已。 大伙儿你望望我,我望望你,在理解整个事态后,喊杀声再起,众人纷纷朝离自己最近的那人挥刀,先拼个你死我活。 “唉!经济萧条,连作强盗都作到恶性竞争,真惨!”兰斯洛感叹着,飞起一脚,把一个狂呼大叫奔向自己的臭贼踹倒,率先奔向目标物。 那肥羊似乎是给吓坏了,浑身颤抖地瘫坐在地,兰斯洛一马当先,奔到他面前,朗声道:“不用怕,本大爷只是求财,只要你乖乖交出身上钱财,本大爷就保你……” 说的同时往下端详,且看看是谁那幺走运,成了兰斯洛大王此行的位受害人。 不看还好,这一看,只把兰斯洛气了个七窍生烟,只见一名矮胖青年,脸如土色,满身肥肉不停地抖动,一双红色眼瞳居然像猫一样,眯成了一条缝。 兰斯洛怪叫道:“搞什幺?本大爷埋伏半日,居然碰到了个雪特人!” 雪特人,与大魔神王相同,这个名词在风之大陆上是种禁忌,但是和大魔神王的禁忌不同,有关于雪特人的禁忌,大概是这类的形式──“本场所属高级餐厅,狗与雪特人禁止进入。” 传说中,在神话时代,有一个种族协助诸神开辟天地,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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