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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老家伙”让眼前氤氲的热气扑脸,他人激动得不行,因为周围要么是儿子孙子,要么就是岳父和两个大舅哥,他当然敢说,“这是……魔力!这是魔药!” 西方叫魔力,东方称灵气。 叶珣跟小毛球调侃,“我就喜欢看他这么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话刚说完,“老家伙”捂着嘴落下泪来。 叶珣微皱起眉头,看向眨巴着眼睛不说话的傻儿子,“原来你爱哭是隔代遗传。” 这话说得顾弘清和“老家伙”目目相觑,顾弘清还没怎么样,“老家伙”先破涕为笑。 趁着“老家伙”调整情绪,小毛球见缝插针,“帕兹家族的先祖是位法爷,不过一千多年前这个世界灵气浓度比现在强多了,那时候可是用得出魔法哟。” 有这么一句话,还有什么不懂的? 这样的家族在几百年甚至千年之前,为了血脉的纯粹经常选择近亲结婚,天赋是不是代代相传不好说,家族遗传病倒是附骨之疽一般伴随着帕兹家族的每一代族人。 当然到了近一二百年,随着拥有天赋的子弟越来越鲜见,而遗传病越发严重,帕兹家族似乎是认命了,不再坚持血脉纯粹,而是更倾向“强者为尊”,否则“老计划”选择混血儿子作为继承人,不会得到族老和族人们一致赞同。 几分钟后,顾弘清见他爸还端着药碗,他就提醒起相处不过三个钟头的祖父,“药能喝了。” “老家伙”用手帕擦了擦泪,从儿子的手中接过药碗,仰脖一饮而尽,味蕾的反馈和胃里翻腾出的味道……他再一次迅速地且死死地捂住了嘴——捂嘴的手上满是青筋。 叶珣上前在便宜老爹喉间、锁骨窝以及后背颈椎上连点三下,“应该不想吐了?” “老家伙”收回捂嘴的手,更有“劫后余生”之感,“味道真给劲儿。”“真给劲儿”可谓字正腔圆。 别意外,“老家伙”为了爱人,专门学过中文,他口音很重还偶尔词不达意,但日常沟通大多数时候没有问题。 叶珣笑着解释,“只有第一剂是猛药,之后的味道不会这么诡异又上头。”又给便宜老爸安排行程,“这一周你先好好喝药治病,其他的事情再没有比性命更重要。”又指了指坐在摇椅上看了半天热闹的叶老爷子,“和舅公第一次见?你们该好好聊聊。” 叶老爷子呵呵一笑。 “老家伙”眉头一跳。 话说原主几个不服气的异母兄弟得知自家老爷子已经飞往花国,只有一个选择了知难而退,另外几个莫名自信:不如就当着父亲的面儿让父亲知道他的选择是错的! 说真的,因为帕兹家族年轻一代拥有超自然天赋的屈指可数,而且几个天才都非常低调,所以年轻人基本都不相信帕兹家族的历史——他们更把先祖和其他先辈记录于史书以及家族史的丰功伟绩当成传说故事。 曲丰嵘新勾搭上的情人,帕兹家族这一代备受宠爱的小公主丽莎也是其中之一。她听说族长叔叔去了花国,也立即吩咐下去,带着自己的亲信们追了过去。 在自己的车里,丽莎枕在曲丰嵘的腿上,把玩着情人修长的手指,完全不理会在角落缩在一团瑟瑟发抖的叶家小公主,对前面的助理道,“不用跟叔叔联系,我们直接去就好,叔叔会很欢迎我的。” 叔叔在京城有住处,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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