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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点被扭伤。 “宝贝,你还在——你还穿着睡衣?”他松了松领带,看了一眼本杰的打扮,“你穿着它依然很诱人没错,但是你这是整天都没出门吗?” “嗯,我就午饭的时候出过一次。但是我是在忙着写东西呢。” 艾伦翻了个白眼,“是吗?你的‘美国同志在巴黎’博客写得怎么样了?你今天写了什么疯狂的冒险?” 哎呀。那什么,本杰好像确实有几个星期都没更新博客了;他也好像确实没怎么离开过他们的住处。但艾伦也不用说得这么严重啊。因为他要写的那篇有关凡尔赛的日志有一大堆照片等着他处理:他得给所有的图都加上标签,这破事才算全弄完。当艾伦说他来巴黎啥都没干,日渐颓废的时候,他的心里就很难受。 “我来巴黎是因为你说你需要我。写这个博客也是想让这次跨大西洋之行不仅仅同你有关,而是跟咱俩的生活都产生联系。” “天,本杰!你难道不懂吗?我根本没法和工作的同事说明你是干什么的,”艾伦用一只手捂住脸,“我没法跟穿睡衣的你谈这么正经的话题。” 本杰低头看了眼他穿得旧旧的运动衫和‘豪泽湖破冰季绕湖万米长跑赛 ’的纪念T恤。在美国的时候他绝对不介意穿成这样出门,但这里是巴黎,穿成这样会被鄙视的。不过就算这样,也没拦着他穿着这身出门买法式三明治作午餐。 The Hauser Lake 10K Ice Breaker Run,一个每年春季破冰时在蒙大拿州豪泽湖举办的环湖长跑比赛。 他大概不应该把这事告诉艾伦。 “你就不能跟你工作的朋友说我是个博主吗?我可以穿上牛仔裤啊,这样行了不?” “别来这套。我是很严肃地跟你谈这个事情,你别老是避开重点。” “我没有啊。你什么都还没说呢。出什么事啦?”本杰伸出手想抓住艾伦,但被推开了。现在到底是谁在避开啦? “你还记得亨利不?”他问。 本杰耸了耸肩。要记住艾伦所有同事的工作量,都跟一份全职工作差不多了。“那个金发的?” “他不是金发。”艾伦摇了摇头,“你见过他三次的。黑色头发,长胡子的那个。” “金发那个会说英语。他长得还挺显眼的。” “他们都会说英语。但是如果你尽量多说法语,那么你就能越说越流利。总之,亨利也是个同志。他周末会带我去Bne玩。” “哦……”在法国呆了九个月,本杰总算知道了Bne就是“勃艮第”的意思,那里生产的红酒享誉全球。但是他还没机会去那里。哦当然,他本可以一个人去的,但他现在连最简单的法语对话都做不到,去哪里都是受罪。但是艾伦的话听起来不像是也带他去,他的意思更像是——“去那里估计会挺有意思的。” “本杰,这个就是我跟他的约会。这个周末我要跟亨利出去约会了。等我回来的时候,我们两个人中的一个就得从这里搬走。” 听到了这些话,本杰的胃抽搐起来,让他想要呕吐。 “你是在……抱歉,你是说……这是……”很好。他今天连英文都不会说了。 “这个地方是我出面签合同租下来的。不过,如果你付得出房租的话,我们再想办法下面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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