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玉踪-续_【香山玉踪续作】欲乱边尘 第一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香山玉踪续作】欲乱边尘 第一章 (第5/7页)

言现在还不想惹麻烦,于是立即会意

    地点了点头。二人立即一纵身,跳到了房梁上。

    就在刚跳上房梁的一瞬间,房间的房门被人重重的推开,一群公人抬着一个

    担架走了进来。

    宋莫言仔细一看,这群公人正是刚才在路上看到的那群行色匆匆的公人,看

    来刚才又发死亡案件,这群公人就是去解决这件事的。

    一众人将担架打开,将一具男人的尸体抬到了一个木床上。为首招呼着众人

    的一个公人穿着一身红色的衣服,按制度看,他应该是定州刑狱司至少副总捕头

    一级的公人了。这个男人看上去四十出头,高高瘦瘦的很是干练,宋莫言只觉得

    这个男人十分眼熟,却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不一会儿,一个仵作打扮的人带着一个小童急匆匆地从外面走进来,见到那

    个为首的公人,立即说道:「赵捕头,小人家中有些事,耽搁了片刻,还请恕罪。」

    宋莫言这才想起,这个赵捕头叫赵飞虎,是定州刑狱司的一个非常老资历的

    捕头了,一年多以前,他被封为定州刑狱司副总捕头时进京在六扇门述职,当时

    还和自己有过一面之缘。

    「无妨,」赵飞虎只是冷冷地说了句:「快开始吧。」

    仵作立即打开工具,又在小童的帮助下,戴上了一双白色的手套,打开工具

    箱,然后才揭开盖在了死者身上的白布,仔细检查起来。

    「验得死者,男,年龄四十有余,身高六尺。死者肌肤发黑,眼角有大量鲜

    血渗出,双手浮肿而两腿肌肉萎缩,十指指甲呈绿色,疑是中毒身亡。」

    听了仵作的检验结论,宋莫言二人大惊,因为这死者的死亡症状与张二一样,

    显然也是死于千日醉之毒。

    「什幺人?」宋莫言正在沉思的时候,突然感到面前疾风飞过,急忙往旁边

    一闪,几乎同一时间,两颗铁弹子已经呆着疾风从面前飞过,重重地打在房顶的

    瓦片上了。

    下面的公人见状,急忙纷纷把刀,宋莫言见事情败露,只好硬着头皮,拉着

    苏希娇一起从房梁上跳了下去。

    却说这边赵飞虎,本来正在焦头烂额的时候,突然感觉到房梁上掉落了几片

    灰层,于是立即手中按扣住两枚赖以成名的铁弹子,然后瞧瞧往房顶看去。果然

    见到房顶的黑暗处,似乎有两个人影,于是立即两枚铁弹子往对方身上招呼去。

    赵飞虎这铁弹子功夫已经浸淫了三十年了,同时发出两枚,却可以做到后发

    先至,常人倘若只是将注意力放到先发射的一颗上,定会被后发的铁弹子打中。

    但眼下自己突然发难,发出的两枚铁弹子却这样轻易地被对方避过,一下子紧张

    起来,正要准备拔刀的时候,突然见房顶缓缓飘落二人,而其中一人,竟然是自

    己曾经见过的京中六扇门的重要人物宋莫言。

    「赵捕头,别来无恙啊。」宋莫言到。

    「原来是宋大人大驾光临,」赵飞虎立即长刀回鞘,拱手作揖道:「刚才不

    知大人身份,冒犯之处还请海涵。」说罢,立即向众人介绍到宋莫言的身份。众

    人一听说京中的重要人物来了,立即恭恭敬敬地一起行礼。

    「各位不必客气,请免礼。」宋莫言道:「事情紧急,在下没有先到州府拜

    访在先,是宋某唐突了。」

    「岂敢,岂敢。」赵飞虎恭敬地说道:「既然是宋大人现身,那这位定然就

    是尊夫人苏希娇苏大人了。」说罢,对一旁的苏希娇又拱了拱手。

    「赵捕头过礼了,」苏希娇说:「见过各位兄弟。」

    恰才宋莫言说话的时候,众人只顾低头行礼,到苏希娇说话的时候,众人才

    小心地抬起头,突然见到一个貌美如花的少妇,众人心中都是一荡,尤其是那些

    未婚的青年捕快,更是不住偷瞄苏希娇。

    「两位在定州现身,想必是有任务前来吧。」赵飞虎问道。

    宋莫言点了点道:「是的,我们是为了他的事来的。」说着,指了指张二。

    赵飞虎早有意料,也点了点头。

    「现在看来,要变成他们的事了。」宋莫言又道:「听了刚才的仵作的检验,

    看上去似乎这个死者是和张二哥中了同样的毒。」

    「我们怀疑也是如此。」赵飞虎答道。

    「死者的身份知道吗?」

    「知道,他是城南百草山庄的四大掌故之一,人称铁臂通天猿的蒋铁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